一、治安科工作职责
1.负责大门门卫管理,重点、要害部位的巡逻检查。
2.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。
3.负责调解民事纠纷和治安纠纷。
4.负责学院内交通秩序的管理。
5.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、警戒执勤。
6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消防科工作职责
1.负责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。
2.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检查。
3.负责消防仪器设施的检查、配备和管理。
4.负责消防疏散演练和灭火演练。
5.负责处置火灾火情和协助火灾火情事故的调查。
6.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